小吃店附設卡拉OK,別忘了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

小吃店附設卡拉OK,係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要課徵娛樂稅。業者如未依規定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未代徵報繳娛樂稅部分,還會被追繳稅款,並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

稅務局提醒未辦登記之業者,儘速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代徵手續,以免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