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車輛上路會補稅加罰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未繳納使用牌照稅,於繳納期限屆滿30日後,使用公共道路或停放路邊被查獲,除補繳原稅款外,會再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

稅務局提醒民眾,使用牌照稅於每年四月開徵,請依限繳清稅款,如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洽稅務局或監理站稅務櫃台申請補發,並依繳款書所載繳納日期儘速繳清稅款,以免受罰。稅務局鼓勵民眾可申請約定存款帳戶扣款,每年即可按時繳納,就不用擔心忘記繳稅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