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稅務局表示,為健全稅籍,維護租稅公平,即日起將進行本市娛樂業稅籍清查作業,呼籲提供娛樂設施之營業人,如尚未辦理娛樂稅稅籍登記或變更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請儘速依法辦理登記,切勿因一時疏忽而造成荷包損失。
該局說明,本次清查對象包含電影業、高爾夫練習場、舞廳舞場、電子遊戲機、MTV、KTV、卡拉OK、客房內附設兼具伴唱設備功能電視或電競設備之旅館業、附設卡拉OK之餐廳及小吃店,及有網咖、電動搖搖馬、具娛樂性之選物販賣機、電動玩具等娛樂設施之業者。
該局提醒,各代徵人均應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前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者,將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又若法定娛樂稅代徵人不為代徵或短徵、短報、匿報娛樂稅者,除追繳稅額外,並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