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外牆出租供他人繪製廣告、懸掛廣告招牌或屋頂搭建廣告鐵架,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地價稅

將房屋外牆出租供他人繪製廣告、懸掛廣告招牌或屋頂搭建廣告鐵架等,因未使用房屋內部空間,與一般房屋出租情形不同,所以可視為未作出租使用,仍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欲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日(即每年的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