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可減徵地價稅!

自有2層樓透天房屋設有騎樓,可以減徵地價稅嗎?

騎樓走廊用地認定以地上有建築改良物為前提,未經建築之一般空地則無騎樓走廊地減免地價稅規定之適用,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無建築改良物者,應免徵地價稅;有建築改良物一層者,減徵二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二層者,減徵三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三層者,減徵四分之一;有建築改良物四層以上者,減徵五分之一。至於地上建築物層數之認定,以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之記載為準。若是將騎樓封閉作為停車、堆放物品盆栽或是營業等情形,未供公共通行使用,是不符合減免規定的,即使已適用騎樓用地減免地價稅也會被取消,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此類土地如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土地所有權人得於當年9月22日前提出免徵地價稅,准自當年度開始適用,如逾期申請者,就會從申請之次年度才可適用免徵之規定,納稅人務必要記得申請期限,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