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經大廈管理員簽收,就發生送達效力!

近來有蘇先生來電表示其稅單因大廈管理員逾期轉交,稅單逾期而遭加計之滯納金可否免除?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稅單除了本人簽收以外,也可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將稅單交付予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如管理員)。因此送達大廈內住戶的稅單,經管理員簽收,即發生送達效力,至於管理員未如期交付,不影響繳款書送達的合法性,爰以因逾期未繳所加徵之滯納金仍應繳納。

該局提醒民眾,請留意各種文書信件之收受,以保障自己權益,另為確保繳稅不逾期,納稅義務人可多多利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存款帳戶委託代繳稅款,稅捐稽徵機關將通知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於繳款書繳納期間截止日自動扣款繳納,不但安全、省時、而且不會發生逾期受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