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按非住家稅率課徵房屋稅的面積不得低於該層樓面積的6分之1 -房屋稅

適用稅率自當月份變更,變更使用於16日以後者,則至次月適用變更後稅率,若您的房屋原本設立的商號或人民團體已遷出且改為住家使用,請於變更使用後30日內提出申請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以維護您的權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房屋稅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轉電話客服中心洽詢,也可就近到該局所轄分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