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合法登記工廠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可減半徵收房屋稅-房屋稅

幾位工廠老闆在聚會上閒聊提到了房屋稅問題,陳老闆拉高嗓門說:「我家的工廠已經辦了營業減半,你們家辦了沒?」此時,在場張老闆一臉狐疑問:「工廠房屋稅可以減半啊?」於是陳老闆接著說:「當然必須符合房屋稅條例第15條減半徵收規定才行喔!」
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其房屋稅減半徵收。上述所稱「自有房屋」,應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而言:(一)工廠為公司或法人組織者,其房屋應為公司或法人本身所有。(二)工廠為合夥組織者,其房屋應為合夥事業所有或依工廠設立登記之工廠負責人本身所有。(三)工廠如為獨資經營者,則房屋應為依工廠設立登記之工廠負責人本身所有。另所稱「供直接生產使用之房屋」,係指工廠登記範圍內從事生產必需之建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房屋,並不包括辦公室、守衛室、餐廳等房屋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