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住宅可免徵房屋稅-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低收入戶可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該局提出申請免徵房屋稅。該規定僅適用於低收入戶住宅,領有殘障手冊或中低收入戶住宅則不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低收入戶證明為逐年核發,該局基於愛心辦稅精神,主動與縣府社會處核對資料,原已免稅且房屋使用情形未變者,繼續免徵房屋稅,不須逐年申請;新核發者,主動發函輔導民眾申請免徵,如經查明房屋實際作住家使用時,即免徵房屋稅。